新疆民生网讯(通讯员 戴歌)昌吉市各工作队为确保升国旗活动的连续性、长期性和严肃性,从参加人数、程序规范、严格考核、加强督导四方面狠抓周一升国旗规范有序,切实把爱国主义教育延伸到最基层、最末梢。
多措并举,保证参加人数。村党组织采取村“两委”、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村民代表分别帮带若干名村民的形式;社区党组织采取社区干部、党员、网格负责人、楼栋长分别帮带若干名居民的形式,以帮、带形式,带动各族群众积极参与升国旗活动,确保参与率不低于80%。将村(居)民代表议事、惠民资金发放、先进典型表彰、文化体育活动等群众参与率高的各类活动、会议等统筹安排在升国旗宣讲活动时集中进行,方便群众参与升国旗活动,有效宣传升国旗活动的重要意义,提升升国旗活动参与率。同时,结合走访入户活动全面摸排参加升国旗活动人员情况,对无法参加升国旗活动人员进行梳理并建立台账。
统一标准,确保程序规范。在升国旗活动的组织实施中,制定下发《昌吉市村(社区)党组织升国旗活动规范(试行)》、《昌吉市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升国旗活动管理办法(试行)》,严格规范升国旗活动流程。结合村(社区)实际情况固定升国旗时间,明确升旗手,确定专人负责人员组织及考勤记录。由专人负责记录和管理《昌吉市村(社区)党组织升国旗活动手册》,并收集整理印证材料。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以《昌吉州基层党组织书记“升国旗”集中宣讲读本》和《诠释全会精神 凝聚发展力量-昌吉市基层宣讲员宣讲手册》为主制定宣讲内容和计划,并根据形势需要,将中央和区、州、市阶段重大会议精神、惠民政策、村(社区)重大事项等纳入其中。
激励约束,强化活动运行。将开展升国旗活动情况纳入乡镇、街道绩效考核范畴,并作为村(社区)党组织、干部和工作队队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村(社区)党员全年无故缺勤达10次以上的,年底党员民主评议为不合格党员。与评选“十星级文明户”、“三八红旗手”、“信用户”等先进典型挂钩,每季度出勤率达到90%的家庭、个人,优先纳入评优范围,出勤率达不到60%的家庭、个人取消评选资格。
加强督导,确保良性循环。市委组织部、市“访惠聚”办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升国旗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升国旗活动不重视、组织不力的乡镇(街道)进行通报批评。乡镇(街道)落实主体责任每月对各村(社区)升国旗活动进行量化考核,对应参与人数达不到80%的村(社区)“两委”班子要督促采取有力措施,对连续3个月群众参与人数持续下降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约谈,提高群众参与率。
(供稿:昌吉市“访惠聚”驻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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