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民生之声,构建和谐社会。竭力打造新疆地区第一民生网站!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新疆民生网
 首页 >>下乡专栏 >>工作队组织全村党员干部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
工作队组织全村党员干部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
作者:网络转载


      新疆民生网讯 (通讯员 金悦)为深入开展好“民族团结教育月”实践活动,拜城县察尔齐镇吾斯塘布依村“访惠聚”工作队组织全村党员干部一起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

      会议由村第一书记、“访惠聚”工作队队长吐尔逊江·司马义同志主持。会上,吐尔逊江·司马义同志宣读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并强调要结合本村工作实际情况和各自职责,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条例》全面准确贯彻落实。
      新疆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事关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保证。因此,制定一部符合新疆实际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不仅是贯彻落实中央治疆方略的重大举措,也是推进法治新疆建设的又一重大法治实践,对于依法促进新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升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实现2020年与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供稿:拜城县人民检察院驻拜城县察尔齐镇吾斯塘布依村工作队)

  • 上一篇:党旗飘在田间地头
  • 下一篇:我参与 我奉献 我快乐
  • 
    网站首页 - 关于本站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法律援助 - 联系我们 - 信息举报 - 全站搜索
    Copyright (C) 2014-2015 www.xjmsw.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新疆文子文化网络工作室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国家信息产业部 网站备案/许可证编号:新ICP备14002711-1号

    新公网安备 650105020000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