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记者 任春香)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审议,自治区人大代表李慧娟等提交的关于制定《自治区双语教育条例》的议案被立大会议案,代表建议制订实施《自治区双语教育条例》,依法规范民族地区双语教育工作。
李慧娟说,大力推进双语教育,是提高少数民族教育质量,培养民汉兼通少数民族人才的战略举措,是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迫切需要。
“2010年以来,新疆双语教育迈出了历史性步伐,全疆接受双语教育的学生人数由99万人提高到200万人。自治区连续五年实施“民生建设年”,其中新疆学前两年双语教育普及率由59%提高到90%,中小学双语教育覆盖面由34%提高到70%。新疆南疆工作会议上,新疆还提出争取在“十三五”期间基本解决南疆双语教师短缺问题。”李慧娟说。
随着“双语教学”在新疆的不断深入,学双语、懂双语、会双语已越来越深入民心,但由于缺少专门法规,不规范现象时有出现。
李慧娟认为,为保证从学前至学校教育乃至党政机关干部双语学习教育等相关工作落实到位,应当从立法层面予以规范,双语教育能够得到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李慧娟等代表们建议,自治区尽快依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推进新疆双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现有规定、文件精神,制定《自治区双语教育条例》,用法律的形式对加强双语教育进行立法规范,保障新疆双语教育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