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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纳税人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答疑(二)
作者:网络转载


 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生活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为实现税制平稳转换,使广大纳税人了解和掌握大家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及焦点问题,以问题答疑的形式向您进行解答。本期刊登内容为难点问题,希望对您的办税有所帮助。

1、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项目,如何判断是否属于老项目?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的规定,房地产老项目,是指:(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或者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怎么进行预缴和申报?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取得预收款的次月纳税申报期,按照3%的预征率向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按照规定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当期销售额和11%的适用税率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抵减已预缴税款后,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未抵减完的预缴税款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按照规定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当期销售额和5%的征收率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抵减已预缴税款后,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未抵减完的预缴税款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3、跨县区的建筑服务,是否预缴税款?如何预缴?

答:根据《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年第17号)第三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计税方法,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第四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

(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二)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三)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4、哪些项目可以差额征税?销售额怎么确定?发票怎么开具?

答:(1)金融商品转让。

销售额=卖出价-买入价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票),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简称普票)。

(2)经纪代理服务

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作为差额扣除的部分(即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专票,可开具普票。其余部分可开具专票。

其他各行业发生的代为收取的符合规定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不计入价外费用范畴。

(3)融资租赁业务

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可全额开具专票

(4)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

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本金)-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

可就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本金)开具专票。但2016年5月1日以后,融资性售后回租属于贷款服务,纳税人接受的贷款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5)原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

根据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可以选择以下方法之一计算销售额:

①销售额=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向承租方收取的价款本金及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

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专票,可开具普票。其余部分可开具专票。

②销售额=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

(6)航空运输企业

销售额=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纳税人接受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7)客运场站服务

销售额=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给承运方运费

纳税人接受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8)旅游服务

销售额=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

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差额扣除部分(即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专票,可以开具普票。其余部分可以开具专票。

提供旅游服务未选择差额征税的,可以就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开具专票,其进项税额凭合法扣税凭证扣除。

(9)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服务

销售额=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可以全额开具专票。

(10)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额=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可以全额开具专票。

(11)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二手房销售服务(包括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自然人)

销售额=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可以全额开具专票。

乌鲁木齐市国家税务局

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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