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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防范打击非法集资 严防其借道广告对外散播
作者:网络转载


亚心网讯  非法集资打着各种旗号,实施诈骗圈钱活动,新疆在防范打击并引导群众明辨是非的同时,在广告发布上同样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严防非法集资活动利用广告危害社会。5月17日,记者从新疆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新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严禁社会上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内容的广告。

据了解,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处置非法集资活动中加强广告审查和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广字[2007]190号)的规定,含有或涉及房地产、产权式商铺的售后包租、返租等销售活动、含有或涉及内部职工股、原始股、投资基金以及其他未经过证监会核准而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的活动以及地方政府直接向公众发行债券活动的广告一律严禁发布。在彩票领域,除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发行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之外的彩票发行活动也不得在广告中涉及或出现。

除此之外,包含或涉及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非金融单位和个人以支付或变相支付利息、红利或者给予定期分配实物等融资活动以及未经批准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活动亦被禁止发布广告。同时,以购买商品或者发展会员为名义获利的活动也在禁止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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