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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起乌鲁木齐开始清理“僵尸车”
作者:网络转载


新疆网讯(记者 彭芳 通讯员 王毅鹏 王晓红)你留意过吗,在乌鲁木齐市的某些角落,藏着这么一些恼人的“僵尸车”:它们身上积满了灰尘,车胎干瘪无气,霸着一个车位,从来没见挪过窝。

记者了解到,针对市民反映的小区、停车场以及路边“僵尸车”占道的情况,自5月20日起,交警部门在全市开展“僵尸车”清理行动。

依据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乌政通〔2014〕32号文件所示,所谓“僵尸车”是指符合外观残旧破损、轮胎干瘪、逾期未参加安全检验、保险过期、失去使用功能等长期无人认领的机动车。

昨日14时45分,在南湖二期小区公共区域,一辆轮胎干瘪、座位残破不堪、只剩车壳的桑塔纳轿车被水区交警大队拖移。看着这辆去年曾自燃过的“僵尸车”被拖走,周围的居民也松了口气,大伙说,“这样好,把地方腾出来了……不用怕娃娃钻里面玩了。”

就在乌鲁木齐市交警全面清理“僵尸车”的前一天,针对南湖二期居民反映的“僵尸车”,民警前往将该车拖移至停车场。

交警部门介绍,截至18日,市民举报的“僵尸车”已达60余辆,交警部门已造册、统计,并部署安排集中清理。“僵尸车”多停放在城乡接合部道路、小区内停车场、室外公共停车场等地,不仅占用有限的公共停车资源,夏季天热也易发生自燃事故,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水区交警两天已清理市民反映的“僵尸车”12辆。

此外,对已达报废期限车辆,也请广大车主及时办理报废手续。

举报方式

市民若发现“僵尸车”,可拨打110 或将“僵尸车”的照片、地点发至乌鲁木齐交警官方邮箱(2386665719@qq.com)举报,乌鲁木齐市交警将逐一排查处理,对无人认领,确已报废的车辆,拖移至停车场,进行报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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