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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取消50项行政审批
作者:网络转载


亚心网讯(首席记者 曹华)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下发《关于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决定取消50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此前,我区已取消了11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

据了解,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要求,经对应清理,涉及我区的有61项,其中“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设立审批”、“校外学习中心(点)审批”等11项,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取消。此次取消的是剩余50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

取消的50项行政审批事项中,由各级税务机关审批的最多,共19项,包括注册税务师执业核准、对律师事务所征收方式的核准、动漫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企业吸纳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税收减免审批等。其次是由地(州市)、县(市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占了6项,如设立水利旅游项目审批等。

通知最后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取消事项的落实工作,对公布取消的事项,要坚决停止审批,不得以事前备案、核准性备案等名义实行变相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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