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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开展“安全带-生命带”专项整治
作者:网络转载


都市消费晨报、亚心网全媒体快讯(记者 张梦雨 通讯员 王晓红)主驾驶系安全带,坐在副驾驶的乘客不系安全带;前排系好安全带,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开车时先将安全带插好,然后将上面的一根套在身上……今后类似上述驾驶员和乘客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情况将会受到交警部门的上限处罚。

 

    4月21日,晨报全媒体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 此次专项整治从4月20日起至5月20日为摸排调查和宣传教育阶段。5月21日起至12月底全面实施和依法严惩阶段,5月21日至31日开展10天警告教育,对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处罚。6月1日起,依上限严厉处罚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和通报未落实出站制度和停车休息期间未播放宣传片的营运客车。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之规定依上限处罚。驾驶人处罚: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一律罚款200元,扣2分;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一律罚款200元,扣2分;在其他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一律罚款50元。乘车人处罚:在高速公路上乘坐机动车前排座椅不系安全带的罚款50元;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一律罚款20元或警告处罚。对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进行警告处罚的,责令驾驶人一同停车观看不少于10分钟的安全带教育宣传片或接受不少于20分钟的停车随警教育。对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并拒不缴纳罚款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5号令)第五十一条、五十二条之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据高速交警介绍,经过长期的宣传教育,目前在环乌高速,主驾驶系安全带已经达到95%以上,乘客系安全带的意识也较前几年有了大幅度提升,九成以上乘客进入高速路的时候都有意识系好安全带。而在乌鲁木齐市区,超过90%驾驶员在出行中都系了安全带,但是后排乘客系安全带确实不多,究其原因主要还是一些乘客有误区:认为市区车速慢,即便不系安全带也没有多大问题,而且市区出行路段短,系安全带后上车下车都比较麻烦。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晨报全媒体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在市区容易发生追尾、刮擦等事故,在驾驶员急刹车的时候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就非常容易导致受伤。

    此次专项整治高速公路以大客车、面包车、私家车为重点,启动交警执法站,发挥缉查布控、道路监控和卡口系统作用,预警拦截和抓拍车辆,加大查处力度。国省干线以班线车辆和旅游包车为重点,依托交警执法站、加油站和治安卡点,严查车辆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城市道路以主次干道、快速路为重点,错峰执勤,严查车辆,并利用高清设备,抓拍车辆前排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情况,加大非现场执法力度。

他山之石

●在韩国,出租车、旅游大客车等车辆的司机必须告知车上乘客系安全带,车辆启动前确认乘客系好安全带。如果违反规定,将处罚运营商和司机。

●在我国台湾地区,强制规定小型车后座乘客须系安全带,违者平面道路处以新台币1500元罚款,高速、快速公路罚款新台币3000至6000元。(来源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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