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记者王玉召)13日,记者从自治区发改委获悉,我区启动实施援疆资金资助内地普通高校新疆籍学生工作以来,截至目前已资助新疆籍大学生2.37万人,预计发放资金1.42亿元。
据悉,8月11日,自治区发改委联合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扶贫办向自治区人民政府上报了《关于启动实施援疆资金资助内地普通高校新疆籍学生有关工作的请示》,经同意后联合印发《关于启动实施援疆资金资助内地普通高校新疆籍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暂定从今年9月1日起,按每位学生每年6000元标准实施。发放范围包括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受援地区82个县和177个团场在内地普通高校就读的家庭困难本科生、专科生和预科生。资助对象包括南疆四地州和其他受援地州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镇低保家庭学生以及烈士、伤残军人家庭和孤儿学生。
资金来源从19个对口援疆省市“十三五”对口援疆规划的援疆资金中支出,并由各援疆前方指挥部和地方人民政府共同组织,以现金的方式直接发放。
截至目前,哈密、吐鲁番、阿克苏、喀什已完成部分补助资金的发放;伊犁、塔城、阿勒泰已确定补助学生名单,补助资金将于近期发放;其他地州正由教育部门审核补助学生名单,审核结束后将会尽快发放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