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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恰县委组织部推行信息宣传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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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民生网讯 (通讯员 杨根顺)为进一步提高组工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水平,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组织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经验,更好地发挥组工信息在服务领导科学决策和推进组织工作创新中的作用,促进责任落实,乌恰县委组织部推行信息宣传责任制。
      明确要求,落实责任。报送的信息要及时、真实、准确。组工信息要经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部领导审核把关后,由信息调研室统一修改、排版后上报,确保信息质量。各科室报送的组工信息如被采用,计入该科室和作者本人任务完成情况。外宣稿件可自行投稿,如被采用留存好报刊杂志原件或复印件、网站截图等,按季度报信息调研室统计。
       规定数量,压实责任。各科室撰写的组工信息每年至少被中组部采用1篇,外宣报道每年至少被《中国组织人事报》采用1篇。组工干部撰写的组工信息每年至少被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采用1篇,自治州党委组织部采用3篇;外宣报道每年至少被《新疆日报》采用1篇。各科室完成中组部和《中国组织人事报》任务的,如兑现奖励,兑现到作者本人。
       严格考核,促实责任。外宣稿件重点向《中国组织人事报》、《新疆日报》、《新疆党员之友》、《新疆党员报》、《克孜勒苏日报》、人民网、昆仑网、新疆民生网等主流报刊杂志、网络媒体投稿。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畴,作为科室和个人年度考核评先选优、提拨任用的重要参考。
(供稿:乌恰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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