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网讯(记者唐红梅)2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下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国专家“天山奖”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天山奖”)的通知。
“天山奖”是自治区人民政府向为新疆作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授予的最高荣誉奖项,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获奖人数5至10名。主要表彰在新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
“天山奖”所指的外国专家包括,为执行政府间、国际组织间协议、协定和中外经贸合同,来新疆工作的外国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新疆从事经济、技术、教育、科研、卫生、文化、体育等工作的外国籍专业人员。同时,还包括在疆企业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享受同等待遇的外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疆工作或为新疆服务的其他领域急需的外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据了解,“天山奖”评选表彰经费,列入自治区财政预算。外国专家奖励工作由自治区外国专家奖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外国专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