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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线上监管商品房预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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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网讯(记者王媛媛)6月27日,乌鲁木齐正式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措施,防止出现烂尾楼。这意味着,市民购买期房的房款将打入开发商资金监管账户。房产部门可在线监管预售资金的存入、使用情况,确保“专款专用”。

当日,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从6月27日起,乌鲁木齐所有开发商在申请新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必须办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开发商办理预售许可证后,购房人所付的全部房款(包括首付款及银行的按揭等全部资金)都将纳入监管账户,开发商不能再自行收取,违规将承担相关责任。

交了钱迟迟拿不到房子?收了房款却成了烂尾楼……不过,这种风险将得到有效遏制。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主任孟振江说,实施这项业务后,将对开发商全程监管。 账户中的钱,按照开发商的实际建设进度逐渐拨付。开发商想要完全拿到这笔钱,必须要等到办理了“不动产首次登记”才可以。

监管资金分为重点监管和非重点监管。重点监管资金占总房款的40%,主要用于项目后期的建安费用,包括地下、地上,保证项目达到交房的标准;非重点监管资金占总房款60%,包括开发商进行相关项目的建设及其他支出。资金的用途不同,所采取的监管方式也不同。其中重点监管资金的拨付按照具体的工程节点,逐步核减重点监管资金额度,确保房屋达到交房标准。

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商品房管理科科长李红昌说,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与交易中心网上签约系统都是对接的,如果开发商未将市民的购房资金打入监管账户则停止办理后期的网上签约手续,另外也可监测到每一笔预售资金的存入、支出、使用情况。

新疆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是乌鲁木齐第一家试点建立商品房预售资金账户的开发商。公司副总经理尤晓勇说,目前已有200多笔住户的预售资金打入监管账户,对开发商来说这样做会带来资金压力,但可确保整个房地产市场健康、透明。

2017年7月28日乌市出台了《乌鲁木齐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今年1月乌鲁木齐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测试,3月底资金监管系统测试成功。已有2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立了监管账户,共签订了125幢楼的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目前,乌鲁木齐房地产市场已全面实现了资金监管,6月11日起,乌鲁木齐二手房交易已实施资金监管,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继续阅读

商品房预售资金注意这三点

购房人的购房款如何监管?记者采访了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负责人。

8家银行提供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

商业银行与监管机构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作协议后,即为监管银行。

截至目前,乌市符合条件提供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服务的银行有:乌鲁木齐银行、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新疆乌鲁木齐农村商业银行、新疆银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交通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哈密市商业银行等8家,后续还会有银行参与资金监管工作。

开发商不得以任何形式直接收存预售资金

按照国家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办理预售许可证之前,开发商不得以定金或其他名义向购房人收取房款。

房地产开发项目办理了预售许可证,开发商与购房人网签正式合同,才能收取购房人的定金或房款。购房人所缴纳的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必须全部直接存入商品房预售合同载明的监管专用账户,开发商不得以任何形式直接收存预售资金。

4项措施防范预售资金逃避监管

个别开发商可能会以收取其他款项为名等手段逃避监管,乌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机构将通过4项措施防范。

加大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宣传力度,提高购房者风险防范意识。

完善预售资金监督管理体制,实现商品房预售网签备案系统与资金监管系统对接,通过系统实时监控网签备案信息与购房款缴存情况。

实行监管信息公开措施,要求开发企业在售楼现场醒目位置公开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和监管账户,并在网签合同首页予以注明,保证购房人在签订网签合同时第一时间看到监管银行和监管账户。

加大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规定将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以收取其他款项为名变相逃避监管,或者未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由监管机构责令改正,并可按照三方协议的约定暂停其监管资金的拨付;逾期不改的关闭该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记者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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