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记者 康颢严)昨天,记者从新疆保监局获悉,2017年一季度新疆保险业保费规模突破200亿元。其中健康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三成以上,包含大病医疗保险在内的健康险累计赔付达5.34亿元。
据了解,“健康险”通常包括医疗保险和疾病保险两大类,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属于医疗保险范畴,重疾保险、癌症保险等属于疾病保险范畴。今年 4 月,自治区本级城镇职工首例“一单式”结算大病患者,住院花费28万余元,在原有基本社保、大额医疗补助外,患者再获大病保险理赔,整体报销比例达85%以上。患者能享受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的政策,源于2017年1月正式实施的新疆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制度,这一制度以政府主导、商业保险公司承办的方式,保障职工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的合规医疗费用,最低报销比例不低于 50%。普惠政策实行地市级统筹,参保人员个人不用缴费。
据悉,根据今年公布的《乌鲁木齐市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办法》,乌鲁木齐 2017年城镇职工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 30 元。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其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经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补助后,超过大额医疗补助最高支付限额的个人自付部分,城镇职工大病保险承担95%,个人承担5%,并不设最高支付限额。乌鲁木齐市120万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均享受这一惠民政策,并与基本医疗保险衔接,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