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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便利化改革为纳税人减负
作者:网络转载


      新疆经济报 1月9日,自治区主席雪克来提·扎克尔在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深化改革激发活力。全面落实中央确定的各项改革措施,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国资国企、产权保护制度、能源资源、财税金融、农业农村、社会保障、价格机制、投融资体制等重点领域改革。建立健全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适应的产业、土地、金融、财税、环保、价格等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

      事实上,财税改革在去年就已深入展开,当年,我区税务系统积极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通过一系列措施为纳税人减负,为纳税人提供更快捷、经济、规范的服务,使其获得感和满意度逐步提升。

      营改增全面实施去年4月29日,全疆范围内的8户纳税人分别成功模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标志着新疆彻底拉开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大幕。

      1月13日,新疆天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马占国告诉记者,在营业税体制下,征税的营业额中包括建设方购买的材料、设备等成本,通通可以纳入进项抵扣。此外,对不同的项目,建筑企业既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也可以选择一般计税方法,方式灵活,而且适用简易计税的项目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下游企业抵扣。

      “营改增后,税负由改革前的3%降至2.9%。我们把节省下来的资金用于扩大规模,公司刚刚招聘了10名大学毕业生,这已经是近期第二次招人了!”马占国说。

      税收税负的降低,促进了纳税企业规模的再扩大,同样也刺激了新一轮的创业热潮。

      据了解,受到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这一改革利好刺激,我区营改增纳税人户数已达30.1万户。比去年5月1日全面营改增初期的28.1万户增加了2万户,其中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大试点纳税人增加占95%,特别是服务业规模增长较快。

      自治区国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处长王洪仁说,近年来,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覆盖面不断扩大:暂免征收增值税的月销售额从2万元提升至3万元;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从3万元跃升至30万元。加上全区税务系统通过深化改革促进简政放权、改变征管方式为企业营造了良好发展环境,推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办税与互联网相融去年12月22日,乌鲁木齐雪域清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财务人员袁琼霞,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国税局办完业务后,马上又在开发区(头屯河区)地税局办理了另一项业务,她说,过去跑一天才能办好的业务,如今一上午就全部办结了,这样便捷值得点赞。

      为了解决纳税人在国税局、地税局办税“两头跑”的问题,自治区国、地税局通力合作,整合资源,在提升纳税服务方面迈进了一大步。

      1月11日,自治区国税局纳税服务处处长李伟说:“为了实现让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自治区国税局根据现有资源,提供了三种模式,分别是互设窗口、共建大厅和共驻政务中心,部分地区还实现了‘一窗一机’通办,尽最大可能为纳税人提供便利。”

      除了“一窗通办”,为了解决纳税人受属地管理限制不能就近办税的问题,自治区国税局结合新疆地域广、县市局间距离远的特点,大力推行基本办税事项的全区通办举措。去年共确定税务登记、税务认定、优惠办理、宣传咨询等4类15项全区通办事项和113个能够办理全区通办业务的办税服务厅,实现了纳税人可以不受经营地点和所属主管税务机关的限制。

      我区税务部门还结合互联网时代的特点,积极将纳税服务与互联网相融合。自治区国税系统推行“二维码”一次性告知制度,共编制了9大类、141项新疆“地方适用事项”,梳理“营改增”税收政策、会计核算、办税流程等三类36项,并将这些事项政策制作成二维码,放置在国、地税办税大厅供纳税人扫描使用,同步通过门户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广大纳税人推送。

      李伟说,自治区国税局联合自治区地税局,共同搭建了二级域名的“新疆12366国地税联合网上办税服务厅”,不仅可以按税种办理、咨询、查询相关涉税事宜,还在全区推广了网上双向预约、发票预申领、行政许可预审批等8类27项网上办税服务功能。

      纳税信用已成体系古人云“人无信而不立,业无信而不兴”,当今社会也把诚信列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近年来,自治区国税局在构建纳税信用管理体系的同时,也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方面下足了功夫,努力为诚信纳税树立一个标杆。自治区国税局联合自治区地税局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等8家商业银行的新疆分行,签订《小微企业“征信互认银税互动”合作协议》,形成了国家产业政策、金融政策和财税政策叠加互补。自治区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培平说:“小微企业在新疆覆盖面广、占比大,仅新疆国税部门管辖的小微企业纳税人达11万余户,但小微企业普遍存在资产少、缺乏抵押担保等问题,难以从银行取得贷款。《小微企业“征信互认银税互动”合作协议》签订后,按时足额纳税的小微企业凭借纳税信用信息即可在这8家银行申请无抵押贷款。”刘培平认为,《小微企业“征信互认银税互动”合作协议》把“企业纳税信用变成了企业可使用的资源”,有效解决了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进而在我区形成了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壮大的良好局面。据了解,截至目前,8家商业银行依据纳税信用信息已成功为273户小微企业发放贷款6.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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