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民生网(张圆圆 贾金芳 武帅)2018年4月,昌吉市认真落实自治区《关于调整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计发办法》相关精神,建立养老金调整与缴费年限相挂钩的激励机制,根据昌吉市实际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参保城乡居民按照每人每月15元的调整标准增加基础养老金,此项政策的实施,昌吉市将有15046人受益。
昌吉市大西渠镇玉堂村村民狄生华今年62岁了,已经不能像以前一样下地干活,积蓄也大多用来改造房屋,但他在60岁那年拿到了养老金,每月都有100多元的收入,让他即便不能下地干活,也能有一份收入,这次的养老金金额上涨让他很高兴:“政府对我们农民的这个政策特别的好,我现在都已经拿上退休工资了,拿了两年了,从去年10月份工资也涨了,我们现在干不动了,但有了生活保障,我感到特别的高兴。”
此次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对象为2017年10月前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调整增资从2017年10月1日开始执行,每人在原115元每月的基础上增加至130元每月,全市每月共增资22.6万元。
另外,此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调整,是自2015年昌吉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整合以来,首次进行调资,近期,昌吉市已对符合条件领取待遇的参保居民进行了调资补发工作,随着调资工作的开展,城乡参保居民养老保障待遇将逐年提高。
昌吉市社保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科长马敏介绍道:“目前,涉及的有16个乡镇、街道,领取待遇的居民所有的补发包括调资已与4月20日进行了全市集中统一发放,所有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
(供稿:昌吉市台,昌吉市社保局,昌吉市中山路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