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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季新疆社保惠民取得新成效
作者:网络转载


新疆日报讯(记者李春霞报道)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今年一季度,我区稳步实施社保惠民工程,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职工大病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工作扎实推进,取得新成效。

据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副局长税正辉介绍,自治区人社厅明确将社保惠民作为今后五年社保工作的主题主线,制定了《自治区社保惠民工程实施方案》,将2017年社保工作细化为4个方面29项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到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全区各族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全疆13个统筹地区已出台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实施方案,哈密市、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3个试点地区实现了并轨运行。截至今年3月底,除和田地区外,各统筹地区原新农合人员已经与人社部门合署办公,人员、编制、职能划转工作有序开展。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全面落地。今年1月,全区共归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资金21330.5万元,并在规定时间内拨付到受托商保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超额完成资金归集任务;制定了相关办法和流程,进一步规范了经办管理;全面落实“一站式”服务,商保公司设在地、县两级社保经办机构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网点已实现全覆盖。截至4月6日,全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共赔付7223人,累计赔付金额2968.41万元,单例最高赔付6.52万元。

职工大病保险取得新进展。目前,13个统筹地区出台了本地职工大病保险实施办法。乌鲁木齐市、博州、吐鲁番市、阿克苏地区已完成招投标工作。自治区本级、喀什地区、哈密市职工大病保险正式运行。截至4月10日,自治区本级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共结算8笔,职工大病保险支出6.8万元。

社保全覆盖工作稳步推进。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社会保险工作进行了专项研究,确保今年年底前所有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截至3月,全区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参保2514.02万人次,比上年增加84.69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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