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民生网讯 (通讯员 吴沂珈)自治区将开展2017年度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工作,按照“用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工作实践与业务学习相结合、现场培训与在线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将少数民族专业技术骨干派往疆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企事业单位进行培训学习。重点培养卫生、教育、农业等基础领域以及煤电煤化工、石油化工、矿产勘探与开发、交通运输、旅游、纺织服装、环保等重点支柱产业的少数民族专业技术骨干。
一、推荐范围
自治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包括非公有制企业)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少数民族中青年科技骨干。南疆四地州可适当推荐部分汉族中青年科技骨干。
二、推荐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国爱疆;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分裂;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创新精神、奉献精神。
(二)把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作为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认识不含混、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在维护自治区社会稳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表现优异者应优先推荐。
(三)年龄在45岁以下(含45岁),身心健康,具备一定的汉语听、说、读、写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四)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部分紧缺专业或南疆四地州,学历和专业技术职务可放宽至大专学历和初级职称),专业技术理论知识扎实,具有一定课题研究、项目研发能力,是本单位的业务骨干或学科带头人。
三、经费保障
培训期间学员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补助由国家财政和自治区财政全额支付。
(供稿:阜康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