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民生网讯 (通讯员 金悦)“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开展以来,拜城县人民检察院采取多项举措,使活动进一步规范化、日常化、常态化,确保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认亲程序“规范化”。因拜城县人民检察院“访惠聚”工作组在拜城县察尔齐镇吾斯塘布依村(18村)开展“访惠聚”工作,拜城县人民检察院结合18村实际情况和本院实际,成立“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深入推进“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规范结对认亲程序,形成“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党组书记、检察长负总责,各内设机构齐抓共管,全院全员共同参与”的长效机制,确保“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同时,将“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纳入检察人员日常管理教育中,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并提高相应比重,不断提升活动质量。
增进感情“日常化”。检察人员充分利用重大节日、“访惠聚”工作组成员利用走访入户之际,定期组织开展面对面谈心谈话活动及法律法规和政策宣讲等内容丰富、主题鲜明的活动,搭建起增进民族感情的桥梁。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体的作用,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同时,通过在检察院内设置专栏、专版等方式,大力宣传民族团结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学习典型、争做典型、创先争优的浓厚社会氛围。
结对帮扶“常态化”。 全院检察人员通过走访入户,全面深入了解结对家庭基本情况、经济收入、就业技能等情况,采取“一对一、点对点”的方式进行对接。建立“认亲联系卡”,定期入户走访,充分了解结对“亲戚”思想动态、家庭状况及党的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把结对帮扶工作常态化。同时根据各结对家庭的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地帮扶手段和培训,不断增强群众增收致富能力。
(供稿:拜城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