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经济报讯 13日,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去年我区支出7.02亿元资金用于城乡医疗救助,281万人次困难群众从中受益。
为解除困难群众后顾之忧,去年自治区民政厅不断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做好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补充保险、慈善救助的有效衔接,全疆已经实现了医疗救助全面覆盖。为便于困难群众即时报销医疗费用,去年自治区民政厅还正式启动了全区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将在全区全面推广部署。
去年,城乡医疗救助人次达281万人次,其中,住院救助21.2万人,人均救助2150元,全面开展资助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230万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资助75元。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为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以及其他特殊困难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实现困难群众“病有所医”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