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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未来4年实现有意愿“五保”老人孤儿全部集中供(收)养
作者:网络转载


新华网讯(记者白佳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全面建立“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和孤儿集中收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未来4年内全区将多措并举,使有意愿的“五保”老人、孤儿集中供(收)养率达到100%。

“五保”老人主要指农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以及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孤儿主要包括失去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自治区民政厅救助管理处副处长韩文炎介绍,今年,新疆现有各类公办养老机构共1.95万张空置床位,将全部用于“五保”老人和孤儿集中供(收)养,提供基本生活、照料服务、疾病治疗、学习教育等保障,按需配备护理人员、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心理疏导员、专职康复技师及工勤人员。在此基础上,未来3年,新疆将根据各地需求新增机构和床位,配备相应设施,至2020年实现“五保”老人和孤儿全部集中供(收)养。

资金保障方面,集中供(收)养机构所需资金将整合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及援疆资金等。集中供(收)养后,“五保”老人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经费,每人每月分别不低于520元和900元标准。

目前,新疆“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床位2.96万张,集中供养率为25%;孤儿集中收养床位0.8万张,集中收养率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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