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记者 张冬梅 康彦)近日,自治区政府公布了《关于全面建立“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和孤儿集中收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我区力争实现有意愿的“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孤儿实现集中收养。
“五保”老人主要指农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孤儿主要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意见》指出:到2020年底,有意愿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达到100%;孤儿集中收养率达到100%。
我区将分两个阶段推进“双集中”工作。2017年,全区将对现有各类公办养老机构空置床位进行统筹整合,并进行改造提升工作,实现空置床位利用率达到100%。
2018年-2020年,根据全区有意愿“五保”老人和孤儿供(收)养需求,推进新增机构和床位建设,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确保到2020年有意愿的“五保”老人全部实现集中供养,孤儿全部实现集中收养。
《意见》规定,“五保”老人及孤儿集中供(收)养机构新建项目地县级建设规模应不低于100张床位,“五保”老人集中供养项目房屋综合建筑面积为每个床位35平方米,孤儿集中收养机构项目房屋综合建筑面积为每个床位32平方米。
关于集中供(收)养对象基本生活资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基本生活保障经费将每人每月不低于520元,孤儿集中收养基本生活保障经费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900元。
目前全区有“双集中”机构床位3.76万张,已集中供养1.8万人,分散供养5.75万人,集中供养率23.8%,较“十一五”末提升近8个百分点,集中供养水平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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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有条件实现“双集中”
对于生活在乌鲁木齐市的孤儿、“五保”老人来说,只要有意愿,目前就可实现集中供(收)养。
乌市民政局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处负责人介绍说,目前乌市的孤儿主要集中收养于乌市儿童福利院,在院孤儿250名,有专业护理人员、专门的教师。
另外,根据统计,截至2016年年底,乌鲁木齐市共有98名散养孤儿。“乌市儿童福利院有500张床位,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齐全,这些散养孤儿有意愿的话可随时入住。同时,自治区儿童福利指导中心也正在建设,建成后将提供更多床位供孤儿入住。”乌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相关负责人说。
目前,乌市正协调各区县,对有意愿入住儿童福利院的孤儿申请工作积极办理。
另外,乌市已完成全部“五保”老人的摸底工作,全市512名“五保”老人已有102人入住敬老院。有意愿的“五保”老人可申请入住乌鲁木齐县中心敬老院及米东区3所养老院。
据介绍,目前乌市给予五保老人的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520元,老人实现集中供养后,也会按照该标准,给予老人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