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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区城乡低保对象分类施保标准并轨
作者:网络转载


新疆网讯(记者梁淑芳)即日起,沙区将农村四类低保人员与城市“并轨”,提高分类施保金,将补发今年1至12月份的分类施保金,实施精准扶贫。

12月9日,62岁的农村低保户孟献华接过沙区民政局专干送来的444元施保金说:“我有病时,都没有掉过眼泪,政府能这样想着我们,我要坚强活好。”

孟献华住在仓房沟片区管委会仓园社区,自2005年查出乳腺癌以来,先后做了两次手术。

提高分类施保金后,孟献华将享受到和城市居民一样的最低生活保障,每个月的低保金将由现在的460元提高到497元。

家住河滩南路西社区、12岁的李金泽因基因突变导致一级残疾,自出生以来无法正常行走,父母常年在外打零工,日常起居由奶奶陈国琼照顾。

李金泽每个月除了领取487元低保金外,还享受城乡困难居民9年义务教育救助——小学阶段每年200元的救助金和生活护理补贴200元。

66岁的陈国琼说,有了政府和社区的关心和救助,也让全家人更加坚定了给娃娃治病的决心。

沙区民政局副局长地里努尔·沙比尔说,“分类施保”就是以家庭为单位,在已核定低保金的基础上,为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每月加发一定数额的保障金。实行“并轨”后,农村和城市户口低保户享受同等待遇,其中享受分类施保金的四类低保户分别是60岁以上的农村低保户每个月可补37元,重度残疾人每月补32元,未成年人和重病患者补发20元。

沙区有农村低保户52户62人,符合分类施保条件的有57人,目前沙区投入20124元做好低保分类施保的补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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