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记者唐建勇
“自2011年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以来,全区牧区草原植被状况得到了初步改善,暖季放牧场基本达到了草畜平衡。”11月20日,在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正式启动之际,自治区畜牧厅党组书记、副厅长张伟说,“随着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实施,我区草原保护建设工作必将进一步推动。”
记者从自治区畜牧厅了解到,自2011年我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以来,全区已累计发放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95.35亿元,涉及农牧民31.45万户,全区牧民户均每年增收6064元。
“特别是禁牧区和退牧还草项目区植被恢复状况尤为突出。以去年为例,天然草原牧草平均高度分别较上年同期增加3.5厘米至5厘米,盖度增加了5至8个百分点,每亩鲜草产量增加了22公斤至31.5公斤。”张伟说。
未来,自治区将按照生产生态有机结合,生态优先方针,树立“环保优先,生态立区”的理念,以草原保护与生态恢复为目标,以民生改善为根本,扎实推进草原保护“三项”基本制度,保护和恢复天然草原生态环境。
创新草原畜牧业发展模式
11月20日,阿勒泰地区福海县牧民哈努别克正在给自家后院棚圈里的羊添加饲料。近年来,在政府的推动下,他告别了原先游牧的发展模式。如今他家的100多只羊除在夏季进行小范围放养外,已基本实现了棚圈饲养,而通过人工种草,他基本不愁饲草料的供应。
近年来,自治区积极引导牧民走现代畜牧业发展之路,转变草原畜牧业发展模式,依托退耕还草、粮改饲,扩大苜蓿、青贮玉米种植面积,积极探索和开发林、粮、草兼作的生产模式,增加饲草产量。同时全区各地按照“禁牧不禁养、减畜不减收、减畜不减肉”的要求,积极推行农牧结合、种养结合,优化畜牧业结构等方法,极大地助力草原保护与生态恢复。
昌吉州正探索建立牧区草畜联营合作社,全州牧区暖季放牧、冷季舍饲比例达到65%;阿勒泰地区制定了《关于加强草原生态置换暨推进牲畜舍饲圈养、转场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力争3至5年,使农区100余万头(只)牲畜实现舍饲圈养;伊犁州新源县打造了全疆第一个以民俗旅游为主的哈萨克第一村阿拉善村,同时鼓励牧民参加家政服务、特色餐饮、农机修理、汽车驾驶等工种的技能培训,发展具有民族传统特色的烹饪、手工艺品制作、畜产品加工等第二、三产业;克州的做法是为每户牧民提供1座日光温室大棚和1亩特色林果,户均修建1座80平方米的暖棚,在有条件的定居点建设了规模养殖小区……
张伟表示,今后我区将通过项目整合、资金捆绑,大力实施“行业转人、草原减畜、生产能力转移”,创新草原畜牧业发展模式,希望通过实施草原畜牧业转型工程,加快推动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提升绿色畜产品生产供应水平,不断拓宽牧民增收渠道,稳步提高牧民增收水平,为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政策有力推进“草畜平衡”
和田地区策勒县绿野农牧发展农牧专业合作社社长马运来告诉记者,他的合作社成立4年以来,最制约发展的就是饲草。今年随着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实施,他种植的1100亩紫花苜蓿,每亩享受到了1000元的补贴,基本可以满足合作社2000只羊全年的饲草需求。
据悉,今年我区共落实草原补助奖励总面积6.91亿亩,其中禁牧草原15010万亩(一般性禁牧14500万亩,水源涵养区草原禁牧510万亩),实施草畜平衡化管理54090万亩。而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16年)》,自治区补助标准定为:对水源涵养具有重要保护作用的山地草甸类草原,以及山地类自然保护区的禁牧补助为每年每亩50元,对退化严重的温性荒漠、高寒荒漠和高寒草原禁牧补助为每年每亩6元,对禁牧区域以外的草原根据承载能力核定合理载畜量,实施草畜平衡管理。
在这一过程中,如何做好如何用好奖补资金,使之与草原生态保护产生直接关系,做好政策引导工作成为关键。
张伟表示,要坚持权责到地州,分级落实原则,实行目标、任务、责任、资金“四到地州”的管理机制,自治区下达总任务,由各地(州、市)分解任务到县(市)并组织实施。此外,各地以县(市)为单位,因地制宜,按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在前期基础上,分解落实好禁牧和草畜平衡区域。第一轮实施禁牧的草原植被恢复达到解禁标准可转化为草畜平衡区的,报自治区畜牧厅重新核定。国营农牧场的草原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纳入所辖地的实施方案统一实施。
与此同时,还要建立补助奖励信息公示制度,加强政府、群众、社会监督,切实做到任务落实到户、补助发放到户、服务指导到户、监督管理到户、建档立卡到户,保证政策落实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