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马蓓报道)近日,自治区印发《自治区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暂行办法》,要求各类企业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并对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给予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学年4000元。补贴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直补企业。
5月14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企业新型学徒制是指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原则,以企业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人员为培养对象,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模式,通过企校合作、工学交替方式培养企业技能人才的制度。
据介绍,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对象,应当是年龄在45岁以下,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人员和转岗人员。
学徒制培训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学年4000元,企业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定的培训成本低于4000元的,按实际培训成本给予补贴。
学徒培养目标以符合企业岗位要求的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培养期限为1-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学徒培训期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技能等级评价或结业考核,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结业证书(毕业证书)。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副调研员乔鹏程说,相比于以往的企业岗前培训来说,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允许学徒在企业工作的同时,到培训机构参加系统的、有针对性的专业知识学习和相关技能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