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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出台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
作者:网络转载


亚心网讯 一旦企业没有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造成安全诚信严重缺失,这些单位将由乌市安委办认定后列入“黑名单”,并在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布,并进行重点监管。

7月3日,记者从乌市安监局了解到,乌市安委会日前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试行)》,《试行办法》规定,企业诚信等级评定按公开承诺、企业自评、分级评估、抽查公示、等级划分5个程序进行。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管理状况、兑现安全生产承诺的诚信程度,按评分高低将企业分为 A、B、C、D 四个级别。对列入安全生产诚信失信记录和失信“黑名单”的单位,不仅有关部门要将其列为日常监督检查或抽查的重点,还要在信誉评级、项目核准、招标投标、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依法对其予以调整、限制或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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