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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水利工程 今后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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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亚心网讯(记者 闫笑然)水利工程通过招标择优选择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单位,除招标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一律实行公开招标。这是28日乌市印发《乌鲁木齐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作出的明确规定。

    《规定》提到,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必须在报送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等有关招标内容报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水利工程通过招标择优选择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单位,除招标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一律实行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自行招标或不进行招标必须报请项目主管部门批准之后方可实施。

    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施工工期、施工安全、工程质量等事项应作为重要的评标标准。招标人和中标人应通过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工程质量等事项及相应的违约责任。

    《规定》还要求,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实施重点监管,依法实行市场禁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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