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计划完成8项立法工作
包括卡山保护区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
亚心网讯(首席记者曹华)今年我区计划完成8项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立法工作,同时开展10项立法调研论证,立法后评估12项。昨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自治区人民政府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其中卡拉麦里山有蹄类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修订)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热点被纳入今年立法计划。
根据立法计划,今年我区将出台8项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其中地方性法规6项,分别为卡拉麦里山有蹄类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修订)、普及南疆地区高中阶段教育条例、物业管理条例、边境管理条例(修订)、实施《清洁生产促进法》办法;政府规章有两项,包括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和煤田火区管理办法。
此外,我区今年还将对10个立法项目进行调研论证,分别为安全生产条例、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政府投资管理条例、结核病防治条例、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纤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地震预警管理办法、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据了解,2015年我区制定了全国首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在全国率先开展“去极端化”立法研究,提前启动、牵头组织自治区实施反恐法办法的起草工作。一年来,自治区共审议通过、审查批准16件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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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高度保护卡拉麦里
今年我区将出台《自治区卡拉麦里山有蹄类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立法上对加强对保护区的保护力度。
此前,卡拉麦里山有蹄类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一直受到开发与保护矛盾的困扰。不久前,我区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卡拉麦里山有蹄类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决定》,将恢复卡山自然保护区面积和功能分区。待新的《条例》出台后,无疑将从更高立法的角度上,为卡拉麦里山有蹄类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支起一张有力的保护伞,保护有法可依,不仅有利于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更有利于保护区的长远发展。
清洁生产拟进地方法规
我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于2003年1月1日实施,目的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了让这部法律结合新疆实际,2015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起草了《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办法》,并被列入2015年自治区地方性法规立法调研论证项目。
今年这一《办法》出台后,将对新疆今后从事生产和服务活动以及清洁生产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对新疆能源发展、生态保护发挥重要作用。